越野e族论坛
标题: [建议]建议我们e族立条规矩!拒绝酒后驾驶!!! [打印本页]
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5-18 23:50
标题: [建议]建议我们e族立条规矩!拒绝酒后驾驶!!!
我们e族的朋友如果能够在高兴之余注意不酒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把安全防在第一位,加上我们“路越远,心越近”的精神!我觉得就是高水准的境界和有素质的e族,其实我们应该和必须做到这一点,我们一起的兄弟姐妹曾经的血的教训就在眼前啊~因为“你我他”我们都是的好朋友、好兄弟、好姐妹,我们要高高兴兴的去出行,安安全全回家来!即陶冶了情操,锻炼了意志,增强了友谊,又实现了安全,这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
我做为一名交警想真心的告戒喜欢酒后开车的朋友,认真改一改自己的习惯吧,为了你和你的家人、你的朋友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我们都是e族的成员,为了我们能够更好的活动,为了我们是一支遵章守法的队伍,也因为我们能够成为更好的朋友:
请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大家说说,这可不可以成为我们“越野e族”的规矩那?我们敢不敢立这条规矩那?
我的回答是:早就应该立这个规矩了!因为我们的经常活动,经常的FB,没有这条规矩那是相当危险的啊!更不用说还是违法的。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虽然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禁止酒后驾驶,但,看现实生活中,我们E族人,所见情形,觉得十分的担心,当前,此类问题法规已经从重处理,希望大家能够真正的理解不喝酒开车是十分重要的!
有不同意见可以放心的说,我虚心接受~谢谢!
图片解说:“斩断劣习、弘扬安全与守法、造福社会与家庭、创造幸福生活与健康!”
[ 本帖最后由 跑车 于 2010-10-15 09: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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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劣习,弘扬安全与健康~懂法并守法!
作者: 玉水青山 时间: 2006-5-19 00:46
支持。这个已经是咱们伟大的法律规定的了。并且不行,E族何德何能立这个规呢?
很鄙视那些酒后驾车的人,对于自己的不负责是他的事情,咱不管,但是一点也不关心别人的生命。碰到这号的,非撞丫不可。只要有机会就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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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5-19 07:34
难道我们e族的朋友就有一个人支持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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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越野侯 时间: 2006-5-19 08:14
以下是引用跑车在2006-5-19 7:34:00的发言:
难道我们e族的朋友就有一个人支持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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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啦来啦.还有俺哩!俺肯定支持!不好意思,俺来晚了.
跑车弟兄,俺热烈欢迎你来这里担任斑竹.实至名归啊!
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5-19 15:48
向你学习昂,我是新手!
作者: 老帕 时间: 2006-5-19 16:08
这个问题不需要辩论,句句在理
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5-19 16:45
谢谢帕版!![](static/image/smiley/em/em24.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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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南 时间: 2006-5-19 18:18
以下是引用跑车在2006-5-18 23:50:00的发言: 我们e族的朋友如果能够在高兴之余注意不酒后驾驶,我觉得就是高水准的境界和有素质的e族,其实我们应该和必须做到这一点,血的教训就在眼前。因为我们“你我他”都是的好朋友、好兄弟、好姐妹,我们要高高兴兴的去出行,安安全全回家来!这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
我做为一名交警想真心的告戒喜欢酒后开车的朋友,改一改自己的习惯吧,为了你和你的家人、你的朋友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我们都是e族的成员,也因为我们能够成为更好的朋友!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大家说说,这可不可以成为我们“越野e族”的规矩那?我们敢不敢立这条规矩那?我的回答是:早就应该立这个规矩了!因为我们经常的活动,经常的FB,没有这条规矩是非常危险的啊!更不用说还是违法的。大家说那?有不同意见可以放心的说,我愿意大家与我辩论!谢谢!
支持。。。。。。
作者: 何许人也 时间: 2006-5-19 20:01
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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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越野侯 时间: 2006-5-21 08:50
以下是引用跑车在2006-5-19 15:48:00的发言:向你学习昂,我是新手!
俺向你学习才是啊.呵呵.![](static/image/smiley/em/em0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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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旅長 时间: 2006-5-24 19:11
有这个必要么?本来必须作,何必立规矩!?
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5-24 23:26
以下是引用切一在2006-5-24 19:11:00的发言:
有这个必要么?本来必须作,何必立规矩!?
本来应该做,一点也不错,可是你知道有不做或者不愿意去做的吗?你觉得没有这个必要的原因,就是觉得大家都没有问题?那我是不是多余了?真是这样吗?
希望大家能够立个规矩去约束自己,是因为的确有许多朋友在FB的时候喝酒,然后驾车啊,我没说错吧!?
这样的规矩使大家可以更好的约束自己,安全不就更有保障了?
作者: 上水鱼 时间: 2006-5-25 01:29
非常好的提议!!早就应该定这样的制度!
大家聚会的时候一开心经常容易贪杯!!!酒后驾车危险隐患巨大!!害人害己!!
我承诺:今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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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5-25 12:10
谢谢上版!![](static/image/smiley/em/em16.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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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沧海游龙 时间: 2006-5-25 17:03
对这样一来好的建议一定要支持,一定要顶起!!!
作者: 20大使 时间: 2006-5-25 17:28
来啦来啦.还有俺哩!俺肯定支持!不好意思,俺来晚了.
跑车弟兄,俺热烈欢迎你来这里担任斑竹.实至名归啊!
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5-25 18:49
谢谢前辈!我是来此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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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河越野 时间: 2006-6-5 10:10
举双手支持!!!!
作者: cK狐狸 时间: 2006-6-5 10:12
支持。。。
作者: 铁马 时间: 2006-6-5 10:55
这个嘛...我觉得没什么必要
我不是指酒后驾车这个事情, 而是指定立这样的规矩. 交通法规摆在那里了,如果要定规矩,还有很多很多呀
作者: 老余 时间: 2006-6-5 11:05
我支持!![](static/image/smiley/em/em10.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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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八路 时间: 2006-6-5 13:03
以下是引用老余在2006-6-5 11:05:00的发言: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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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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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仙奴 时间: 2006-6-5 14:40
严重支持!
本人向文明驾驶,遵纪守法的司机朋友致敬!
C:\Documents and Settings\win2k\My Documents\My Pictures
作者: 野水牛 时间: 2006-6-5 15:23
严重支持!!!
作者: 强哥 时间: 2006-6-5 15:29
支持,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作者: 老土 时间: 2006-6-5 16:00
支持!!
一定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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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越野天使 时间: 2006-6-5 17:26
跑斑竹:我看你这个也就是我们法律上有的这个《条条》,对我们不起多大作用,因为,每到一处,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尽地主之意的一方,灌不到来客,那是相当的失职!!而做客的一方,喝不尽兴,薄主人之意,那时相当的失礼!!
你没看我们每会,FB回来,最多的一句话,不醉不归,不高不散嘛!!
你如果能把我们这一不良习惯,改掉了,俺服你了!!期待中!!
我每回去练车,就拉上我们的交警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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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6 22:24:11编辑过]
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6-5 17:41
以下是引用越野天使在2006-6-5 17:26:00的发言:跑斑竹:我看你这个也就是我们法律上有的这个《条条》,对我们不起多大作用,因为,每到一处,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尽地主之意的一方,灌不到来客,那是相当的失职!!而做客的一方,喝不尽兴,薄主人之意,那时相当的失礼!!
你没看我们每会,FB回来,最多的一句话,不醉不归,不高不散嘛!!
你如果能把我们这一不良习惯,该掉了,俺服你了!!期待中!!
我每回去练车,就拉上我们的交警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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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正因为如此才想立条"规矩",我知道大家在尽兴的时候经常地难以控制,而且,大家在尽兴的时候,就是我在场也不好坚决的去制止,所以,号召大家从我做起,努力提高这方面的认识,在哈酒的同时尽量做到不开车或者特意留有不哈酒的人员来驾驶车辆,形成良好的习惯就成了,现在是大家在一定的场合没有人提出这样的建议,而是大哈一场,心里却都捏着一把汗啊!
我相信我们e族的朋友会在这方面尽早的醒悟的,因为,生命是自己的,另外别人的生命同样只有一次啊!我们只图一时痛快,可能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那我们就失去了越野精神的实质,也就成了罪人了!希望大家在这个方面形成共识:坚决抵制酒后驾车行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5 18:05:43编辑过]
作者: 越野天使 时间: 2006-6-5 18:39
举20个指头赞成!!![](static/image/smiley/em/em26.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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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凤姐 时间: 2006-6-5 21:56
虽然交通法规摆在那里了,但是每天都有很多酒后驾车的同学,身边也不乏其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安宁,为了他人及家人的幸福和安宁,不要酒后驾车!!
如果决定要喝酒,打个车,什么心事都不用操;
如果开车去赴宴,不要喝酒,只要喝了第一杯,就拉不住了。。
作者: 骑兵20 时间: 2006-6-5 22:21
跑车兄弟的建议非常好,虽然有法律,但是法律有很多人不遵守。
因此需要e族的兄弟姐妹互相监督,有时大家在一起好像不喝酒就不够朋友,其实这是中国的糟粕酒文化。
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安全、幸福,我支持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作者: 紫衣【江湖】 时间: 2006-6-5 22:43
我也觉得立法是立法,但能不能遵守就不一定了。
各大队常有大FB小FB,是不是都做到了酒后不开车呢?未必。
每次FB,也会有人提醒喝了酒就打车回去,但喝喝喝到最后,几乎都不能做到。
记得云南大队在一次大型聚会上,纳队严格配备了每辆车必须有不喝酒驾驶员一名,才敢叫大家放开喝。换做我,估计做不到这么好,自己都喝了东南西北不分,哪还有心思去管别的事。
所以,紫衣在这里说句讨人恨的话,凡FB活动,组织者或负责者应该强行执行此条,若带头违反,免了官便是。
大家齐监督,也是为大家好。
作者: 无影飓风 时间: 2006-6-6 14:00
以下是引用凤姐在2006-6-5 21:56:00的发言:虽然交通法规摆在那里了,但是每天都有很多酒后驾车的同学,身边也不乏其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安宁,为了他人及家人的幸福和安宁,不要酒后驾车!!
如果决定要喝酒,打个车,什么心事都不用操;
如果开车去赴宴,不要喝酒,只要喝了第一杯,就拉不住了。。
作者: BJ东风 时间: 2006-6-6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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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吉普之心 时间: 2006-6-6 23:52
当然支持!!!!
不过定规矩易,遵守纪律其实也容易,不过监督起来难啊.
作者: 一陆顺风 时间: 2006-6-6 23:55
坚决支持![](static/image/smiley/em/em26.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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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越野天使 时间: 2006-6-7 10:05
我看大家对跑斑竹的工作给于大力的支持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真的到行动上了,大家是否,还有此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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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6-7 22:29
这是实话啊,大家在这里都明白酒后开车不好也不应该,关键是在活动的时候,大家是否可以自律?这是最重要的,象我们公安部的“五条禁令”那样认真执行,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规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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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蜘蛛 时间: 2006-6-7 23:09
我是绝对反对酒后驾车的---因为我不会喝![](static/image/smiley/em/em0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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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强哥 时间: 2006-6-9 09:53
看一次顶一次!!!这才是理性越野和疯狂。
作者: 大麻医生 时间: 2006-6-9 11:20
说实在话
基本不太可能完全遵守
尽量吧
作者: 越野天使 时间: 2006-6-9 12:20
大麻医生还是比较老实的!!说心里话了!!![](static/image/smiley/em/em26.gif)
作者: 冰雪晓寒 时间: 2006-6-9 13:00
哈哈!因过敏,已经很多年不喝酒了!
作者: 两道 时间: 2006-6-9 13:18
还有说吗![](static/image/smiley/em/em26.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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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6-10 20:08
标题: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相关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元以上五百元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另有规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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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鹰扬天下 时间: 2006-6-10 20:35
嘿嘿~!俺也举双手赞成
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6-11 09:55
因为我们e族的XD经常FB,这酒后驾驶的风一旦传将出去,就我们的集会形式再加喝酒开车,必将引起公安和公安交警部门的关注,哪时候,有一简单的理由就可以制止族人的活动:"非法聚集酒后驾驶",那样造成的影响可就大了,我相信,就现在e族的影响力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我们必须珍惜我们的形象和我们这个可爱是家,让爱我们的人放心,让恨的人没折!让政府知道这些人是很有自律的群体,他们热爱祖国,遵章守法,应该支持和提倡他们的越野活动~
所以,我们的酒应该分什么时候可以喝,什么时候是坚决不能喝,不仅仅是安全,还有我们e族的未来~~
作者: 高兰 时间: 2006-6-11 12:30
支持
作者: 云遮月 时间: 2006-6-18 16:30
以下是引用跑车在2006-6-11 9:55:00的发言: 因为我们e族的XD经常FB,这酒后驾驶的风一旦传将出去,就我们的集会形式再加喝酒开车,必将引起公安和公安交警部门的关注,哪时候,有一简单的理由就可以制止族人的活动:"非法聚集酒后驾驶",那样造成的影响可就大了,我相信,就现在e族的影响力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我们必须珍惜我们的形象和我们这个可爱是家,让爱我们的人放心,让恨的人没折!让政府知道这些人是很有自律的群体,他们热爱祖国,遵章守法,应该支持和提倡他们的越野活动~
所以,我们的酒应该分什么时候可以喝,什么时候是坚决不能喝,不仅仅是安全,还有我们e族的未来~~
双手赞成!!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作者: 如来 时间: 2006-6-28 18:13
应当实行!
作者: 中国警察 时间: 2006-7-6 10:56
就目前来看,酒后驾驶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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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狼亦钟情 时间: 2006-7-14 21:32
交警向您提示:
饮酒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开车,一滴酒!一滴血!
交警事故处理科
作者: 张氏bfbxqf 时间: 2006-7-26 07: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穿山豹 时间: 2006-7-26 09:17
作者: 绝对黑白 时间: 2006-8-7 07:58
支持!![](static/image/smiley/em/em26.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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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廊坊小刘 时间: 2006-11-12 22:12
不容易![](static/image/smiley/em/em03.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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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zzmadman 时间: 2006-11-22 13:57
新手也来支持一下 !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
作者: 绿毒药 时间: 2006-12-15 23:22
俺坚持酒后不开车已经有一年了,继续保持!
作者: 跑车 时间: 2006-12-31 16:23
以下是引用狼亦钟情在2006-7-14 21:32:00的发言:交警向您提示:
饮酒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开车,一滴酒!一滴血!
交警事故处理科
欢迎同行!欢迎加入飞虎队!
作者: 震源 时间: 2007-1-12 11:47
支持!!!!!!!!!!!!!!!!!!!!!!
作者: 我为Qie狂 时间: 2007-1-3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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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跑车 时间: 2007-2-6 09:58
顶!
作者: 潇洒的宁宁 时间: 2007-3-8 23:00
顶下!支持!![](static/image/smiley/em/em0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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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维摩诘 时间: 2007-3-19 12:19
支持......
作者: 琼小子 时间: 2007-4-7 23:55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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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易 时间: 2007-4-29 16:27
从我做起,对本人,对家庭,对社会,坚决杜绝酒后驾车!!!!![](static/image/smiley/em/em0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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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mxyx 时间: 2007-5-7 15:57
国家早就立法酒后驾要坐牢的 你还拒绝驶酒后驾
建议我们e族立条规矩 你是不是向法律挑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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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gloveyxy 时间: 2007-5-2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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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ping 时间: 2007-6-7 15:49
支持,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作者: e族小妹 时间: 2007-7-11 14:06
坚决支持![](static/image/smiley/em/em26.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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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娇妻美切 时间: 2007-7-12 14:36
这是毫无疑问要做到的。我在各个大队看了不少帖子,说实话,这个问题可能比较严重,聚会必喝,然后还要驱车回家或去别的地方,真的是挺危险的。而且越野车应该是比一般小车的破坏力更大。希望每个E族兄弟都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并形成一个好的氛围!
作者: 老吴99 时间: 2007-7-12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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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ixuanfeng 时间: 2007-9-13 15:14
我们e族的朋友如果能够在高兴之余注意不酒后驾驶,我觉得就是高水准的境界和有素质的e族,其实我们应该和必须做到这一点,血的教训就在眼前。因为我们“你我他”都是的好朋友、好兄弟、好姐妹,我们要高高兴兴的去出行,安安全全回家来!这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
我做为一名交警想真心的告戒喜欢酒后开车的朋友,改一改自己的习惯吧,为了你和你的家人、你的朋友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我们都是e族的成员,也因为我们能够成为更好的朋友!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大家说说,这可不可以成为我们“越野e族”的规矩那?我们敢不敢立这条规矩那?我的回答是:早就应该立这个规矩了!因为我们经常的活动,经常的FB,没有这条规矩是非常危险的啊!更不用说还是违法的。大家说那?有不同意见可以放心的说,我愿意大家与我辩论!谢谢!
支持。。。。。。
作者: fengyun111 时间: 2007-9-13 16:32
应该定一条我们E族具体执行的规矩:
每次FB指定一个安全负责人员,发起人或者召集人或者在场版主都可以,挂牌督办,负责安排每辆车的驾驶员。驾驶员不能饮酒,其他人尽兴。指定的驾驶员也应该有个明显的标志,免得别人劝酒。
虽然麻烦点,但是安全还是第一位的。
有利于我们长期把FB进行下去,哈哈
作者: ketty 时间: 2007-9-21 10:11
用力顶、
大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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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玻璃瓶娃娃 时间: 2007-10-4 18: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飞马 时间: 2007-11-3 12:53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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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山熊 时间: 2007-11-6 18:49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作者: 跑车 时间: 2007-11-8 22:32
原帖由 fengyun111 于 2007-9-13 16:32 发表 ![](http://bbs.fblif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定一条我们E族具体执行的规矩:
每次FB指定一个负责安全人员,发起人或者召集人或者在场版主都可以,挂牌督办,负责安排每辆车的驾驶员。驾驶员不能饮酒,其他人尽兴。指定的驾驶员也应该有个明显的标志,免得别 ...
非常好的建议!建立安全员制度!
作者: 空中雷达 时间: 2007-11-12 18:42
支持支持支持!!!!!!!!!!!!11
作者: yitaosm 时间: 2007-11-14 13: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可乐 时间: 2007-11-15 13:15
支持,俺酒后过,以后严重注意了 ![](static/image/smiley/em/em53.gif)
作者: 志在四方 时间: 2007-11-23 15:40
标题: 支持!!
支持斑主的倡议,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作者: 老吴99 时间: 2007-11-23 16:55
顶一下![baoz031] [baoz031] [baoz031] [baoz031] [baoz031]
作者: michael712 时间: 2007-11-28 11:19
真是句句在理~严重支持~我从来都不酒后驾驶,FB完就老婆开~
![](static/image/smiley/em/em10.gif)
作者: 活出空空老老 时间: 2007-11-28 13:47
必须支持!!!!!!!!!!!!!!!!!!!!!!!!!!!!!1
作者: 双燃料 时间: 2007-12-10 17:51
顶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作者: 时光隧道 时间: 2007-12-14 18:09
![](static/image/smiley/em/em26.gif)
作者: 时光隧道 时间: 2007-12-20 19:27
同意
作者: 拉萨之梦 时间: 2007-12-21 23:15
不用建议,酒后驾驶首先是害他人,后害己。心意好。领了
![](static/image/smiley/em/em34.gif)
作者: 拉萨之梦 时间: 2007-12-21 23:18
心意好。领了。酒后驾驶首先是害他人。后害己
![](static/image/smiley/em/em34.gif)
作者: usir 时间: 2007-12-31 11:54
支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作者: 马踏青山 时间: 2008-1-4 10:13
这个是要支持地,不过"规矩"这个名词在有些人的心里的确不稳定,大家都努力做吧!让安全长在心里.
[ 本帖最后由 马踏青山 于 2008-1-4 10:52 编辑 ]
作者: 王大树 时间: 2008-1-4 10:20
标题: 坚决支持
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static/image/smiley/em/em10.gif)
作者: fsyeyue77 时间: 2008-1-5 20:37
常怀守法之心,方能一路平安!
作者: 纳切心切 时间: 2008-1-8 19:49
支持!!!!!!!!!!!!!安全第一!!![yct70] [yct70]
作者: 西林仔 时间: 2008-1-12 20:02
路过!严重支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static/image/smiley/em/em10.gif)
作者: 天山弯月 时间: 2008-1-15 19:42
标题: 顶一下,太棒了
![](static/image/smiley/em/em40.gif)
作者: 千年老树根 时间: 2008-1-28 18:48
我今后一定改!!!!!!!
![](static/image/smiley/em/em24.gif)
作者: 夜猫师兄 时间: 2008-2-23 15:39
绝对支持!!!
首先作个自我检讨:我以前经常喝酒后开车,都不知道怎么回到家的,虽然没什么事,但想起来确实后怕。近来痛改前非,喝酒后不开车了,每有酒局就打车去打车回。昨晚就是这样子做的。决心坚持下去。立下这个规矩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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