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e族论坛

标题: 900万天价罚单 奔驰SLS超速被警察没收 [打印本页]

作者: ksj7341    时间: 2010-8-12 01:57
标题: 900万天价罚单 奔驰SLS超速被警察没收
前段时间,奔驰sls amg出了个大新闻,莫斯科一辆sls amg被撞毁成为此车型全球首撞。不过这种天灾有时候真的是没有办法。但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个人可就的确是一个悲剧性人物了!一个瑞士的男人因为驾驶奔驰SLS AMG超速被罚1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77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待我细细说来。
首先我们来普及一下瑞士交通法,他们的法律规定如果你驾车超速并且达到了290公里/小时,那么你的罚单金额会是所开车价的3.5倍,同时没收肇事车辆,并且终生禁驾。
这个瑞士男人所驾驶的奔驰SLS AMG在瑞士的售价是190万人民币。那天他在瑞士的一条公路上将他的奔驰SLS AMG开到了290公里/小时,要知道他所在的这条公路限速是120公里/小时,结果可想而知,他被警察逼停在路边。接着发生的就是开头那一幕了,不但开了张天价罚单,他的车辆也被完好无损的没收。
那么奔驰SLS AMG的性能有多好呢,我们来简单普及一下关于这款车的知识。它搭载一台6.3升V8改良版发动机,采用全新7速双离合变速箱,最大输出功率为426千瓦。能在3.9秒内从0提速到100公里/小时,最时速320公里/小时。
一张价值677万的天价罚单再加上奔驰SLS AMG本身,一次超速让他损失了近900万人民币。话说这些钱在北京可以买到一套不错的房子了。不过这一切都得益于严厉的瑞士交通法,他们根据一个人的收入多少来决定罚单金额。
作者: 傲骨天生    时间: 2010-8-12 10:43
这个法律定的很合情合理。
JC也厉害,能将290时速的车逼停,他们开的什么车?是些什么人?

[ 本帖最后由 傲骨天生 于 2010-8-12 10:45 编辑 ]
作者: JEEP族人    时间: 2010-8-12 13:04
把车丢下 走人 车不要了!
作者: BERG    时间: 2010-8-13 13:07
原帖由 JEEP族人 于 2010-8-12 13:04 发表
把车丢下 走人 车不要了!


前提是你有时间把车上的缸号车架号都磨掉  拆掉车牌带走 再一把火把车子烧了
作者: ckwushiguang    时间: 2010-8-14 23:55
标题: 回复 1楼 ksj7341 的帖子
我们的法律也可以借鉴,按车价的百分比设定处罚金额,小老百姓罚100已经很肉痛了,永远会记住的,有钱人罚10000也不会记住,
作者: 天涯浪子2020    时间: 2010-8-15 18:06
支持法律。。。。。
作者: wwj    时间: 2010-8-15 18:15
这事要是在中国早找人托关系摆平了,要是再挂个全是8的或者军牌之类,警察也得琢磨这人是谁阿,别能量太大回头再整我,还是拦大货车保险。
作者: 山里人家    时间: 2010-8-15 22:51
路过,打酱油滴!
作者: 牧马猴头    时间: 2010-8-16 02:28
个人意见,现在就是罚的太轻了,所以都记不住。
作者: 牧马猴头    时间: 2010-8-16 02:29
还有就是有太多的门可以走。
作者: 没刹车    时间: 2010-8-16 10:15
我想知道能逼停290时速的SLS的车是什么车。。。。。。。。。
作者: 东河    时间: 2010-8-16 21:26
现在咱中国的罚款已经够厉害的啦,咱挣多少钱啊 ,要是还嫌罚的清,那养车的都没活路啦,开车上路看看现在的真实情况吧10楼的兄弟
作者: 狼迹_天涯    时间: 2010-8-17 12:48
原帖由 wwj 于 2010-8-15 18:15 发表
这事要是在中国早找人托关系摆平了,要是再挂个全是8的或者军牌之类,警察也得琢磨这人是谁阿,别能量太大回头再整我,还是拦大货车保险。
我们可以借鉴,可国情啊
作者: 嘿咻    时间: 2010-8-17 15:11
真服了~~~~~中国的人品 现在不适合改制  哈哈
作者: 越野痴狂    时间: 2010-8-26 16:39
不错就接着顶!。。。。。。。。。。。。。。。。。。。。。。。。。。。。。。。。。。
作者: 南门多杰    时间: 2010-8-26 18:19
在国内的话就不好评价了。
作者: 诺儿欤    时间: 2010-8-26 18:43
呵呵~~~~~~~~~~~~~~~~~~~~~~~~~~
作者: 奋斗青年    时间: 2010-8-26 20:01
祖国的大地上陷阱太多       我们这里太榆路规定时速80      有一节突然一个盘子大小的标志上书30        大部分的司机都得一个急刹车       刹不及的只好无奈的过去了       在那个路段        大家都会体验到啥叫龟速
作者: 天地野心    时间: 2010-8-26 23: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了空大师    时间: 2010-8-29 17:53
原帖由 傲骨天生 于 2010-8-12 10:43 发表
这个法律定的很合情合理。
JC也厉害,能将290时速的车逼停,他们开的什么车?是些什么人?


同问,JC是开什么车?
作者: 乳山小林    时间: 2010-9-4 17:55
这事要是在中国早找人托关系摆平了,要是再挂个全是8的或者军牌之类,警察也得琢磨这人是谁阿,别能量太大回头再整我。
作者: wxy2010515    时间: 2010-9-4 19:05
严重的危险驾驶!没请他去住几天??????
作者: 射手座的剑    时间: 2010-9-7 18:05
车主不来中国玩!傻了吧!
作者: 戎涯11    时间: 2010-9-11 23:12
对于有钱人来说钱与车不是关键,主要是终身禁驾。
作者: lrzuo    时间: 2010-9-12 11:05
顶贴走人。。。。。。
作者: Aquila    时间: 2010-12-20 19:28
原帖由 傲骨天生 于 2010-8-12 10:43 发表
这个法律定的很合情合理。
JC也厉害,能将290时速的车逼停,他们开的什么车?是些什么人?
合情个屁,这条公路是有名的钓鱼路,前一段时间几个中国人被开天价罚单也是在这个路上,这条路和德国的一号公路连着,不注意的话根本发现不了这条路是限速的,在德国一号公路上开200几很正常,上了瑞士限速只有80(英里),要国内交警这么干早让人骂死了。上学时我那个德国老师在这被罚过几次,当然他没跑得这么快。
作者: 王浩宇    时间: 2010-12-21 11:03
。。。。。。。。。。。。。。。。。。。。。。。。。。。。。 。。。。。。。。。 。。。。。。。。 。。 。。。。。。。。 。。
作者: lhkh001    时间: 2010-12-22 16:21
疯狂!太疯狂了。。。
作者: 与世漂流    时间: 2010-12-27 14:50
倡导法治社会
作者: 我本善良    时间: 2010-12-27 18:35
很合情合理




欢迎光临 越野e族论坛 (http://static.fblife.com/)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