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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机动车排气检测下月起正式实施"工况法" [打印本页]

作者: ksj7341    时间: 2011-5-29 02:09
标题: 机动车排气检测下月起正式实施"工况法"
 日前,广州市环保局正式发出公告,广州市自6月1日起,将正式对机动车实施工况法排气检测。环保局特别强调,重型汽油车和全时四驱汽车均不适用新法,仍延用老的怠速检测法。

  新的工况法检测仍然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简称“年审”)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期限一致,与机动车年审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同步进行。检测单位为各具备资质的机动车检测站。不能通过排气污染检验的车辆,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部门不予通过营运车辆定期审验。

  各类车型工况法排气检测的收费标准分别为:轻型汽车70元/辆、中型汽车80元/辆、重型汽车90元/辆,由提供检验服务的检测机构收取。

  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的规定,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称“轻型汽油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进行检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简称“柴油车”)采用加载减速工况法进行检测。但是,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简称“重型汽油车”)和不适用工况法检测的车型仍然采用原来的怠速检测法检测,主要车型包括全时四轮驱动汽车、紧密型多驱动轴汽车、额定功率超过450kw的特重型汽车等。

  此外,经检验排气超标的车辆,要求必须送具有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复检时应出示维修证明或发票。
作者: 九连山车队    时间: 2011-5-30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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