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别及参赛车辆资格
本次赛事设改装组,非改装组,女子组。
具有改装组参赛资格的车辆:四轮驱动并且座位数不超过七个的轻型越野车,车辆技术改装参照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关于T1组的改装规则执行。
具有非改装组参赛资格的车辆:四轮驱动并且座位数不超过七个的轻型越野车,车辆的发动机、车身、车架、轮距、轴距、悬挂形式不得改变。不得额外加装任何形式的涡轮增压器装置(原车自带除外),不得改装绞牙减震器。
车检裁判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赛
参赛车辆轮胎使用不限,但严禁使用人字胎
同性车手不得共用一部参赛车辆,女子组车手可与男子车手共用一部参赛车辆,女子组参赛车辆改装不做限制。
参赛车辆安全带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参赛车辆上至少携带一个不小于2公斤的灭火器。
参赛车辆必须安装前后拖车钩
六、安全义务
1、参赛者比赛时必须佩带安全头盔,头盔必须符合中国汽联标准。
2、参赛车手比赛时必须穿着防火连体赛车服,严禁穿着混纺或化纤质地的服装参赛。
3、参赛者必须按照规定系牢安全带进行比赛。
4、发车裁判在发车前对每位赛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未遵守规定的参赛者有权拒绝为其发车。
十一、比赛
1、参赛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行政及技术检验,未通过检验的车辆不得参加比赛。
2、在比赛过程中,参赛车辆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外力帮助,包括接受维修工具等,接受外力帮助者将被视为该阶段比赛退出。
3、参赛资格,发车顺序,初步成绩等公布30分钟后自动生效,不再接受任何关于车手资格,车辆资格,发车顺序,成绩的抗议。
4、参赛车手必须按照组织者公布的时间和顺序到检录区报道检录,未能按时检录的赛车视为弃权。
5、本次比赛使用电子计时,时间记录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6、抢发车将受罚。第1次抢发车,罚时20秒。抢发车2次视为本阶段比赛退出。
7、发车信号给出20秒后,未能发车者,视为退出比赛。
8、参赛车辆通过冲刺计时点,成绩将被记录,在终点裁判处签名确认后,成绩生效。
9、参赛车辆在驶过冲刺点后,应立即减速并低速驶至终点,未减速或者终点未停车者(碰撞或越过组织者在终点设置的红色锥筒或标志牌),视为本阶段比赛退出。
10、在比赛过程中,赛车必须沿赛道指示方向行驶。比赛中赛车如不慎驶离赛道,可从原位置退回。如赛车驶入另一赛道,影响其他赛车比赛,视为该阶段比赛退出。
11、在比赛过程中,赛车必须按照顺序通过障碍,不按顺序通过,驶离赛道、回避障碍以及走错规定路线者均被视为该阶段比赛退出。
12、未达到规定圈数、跑错赛道及未完成比赛者,成绩均按照最大允许时间计算。如果多跑一圈,按照实际用时计算成绩,如超过最大允许时间按照最大允许时间计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