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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没有一丝人性 因为四元直接碾压收费员 [打印本页]

作者: 孤独的狼    时间: 2005-9-2 13:12
标题: 没有一丝人性 因为四元直接碾压收费员
因4元停车费与收费员发生争执,一中年男子驾车从其胸部碾过去,致使收费员当场昏厥。昨天上午,该收费员被从东山广场先烈路边咪表停车处的事发现场送到中大一附院,经检查发现9根肋骨及左肩锁骨骨折,目前仍未脱离危险。

  拒绝付费:发生争执车碾收费员

  昨天上午10时15分左右,在东山广场先烈路边的事发现场一辆牌号为“ 粤C D2842 ”的海南马自达(福美来)轿车斜停在马路中间。该车左侧后轮前,留有一摊殷红的鲜血。血泊中有一个黑色提包和文件夹,车底下还有一条约两米长的黑色痕迹。

  有目击者称,事故中一名收费员被该车撞倒后,车轮从其胸部碾过并将其卡在车底拖行了两米多远,黑色痕迹是黑提包与路面摩擦时留下的。轿车右侧后门靠近底盘处有一道凹痕,上面沾着一抹血痕。

  目击者辛先生称,当时他看到两名收费员站在车前,要求他们交停车费,但对方开始不交,还把车往前开,一下撞在一个收费员身上。“马自达”车突然就启动起来,往前冲过去,一下把左侧的一名收费员撞倒在地,又从他胸口碾过。

  眼见这种情况,辛先生连忙上前,和其它四五个人一起抬起轿车,才把收费员从车底拉出来。但他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左边脸都磨平了。”东山广场保安员王成贵也目睹了这一幕,当时他在广场门前值勤。

  惨遭碾轧:收费员昏倒10处骨折

  昨天中午12时许,记者在中大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室见到谢高明,他左脸血肉模糊,左胸鼓着一个大包。医生检查说,他胸部左侧四根肋骨、右侧五根肋骨以及左侧锁骨骨折,因为断骨刺入肺部,导致肺部血肿。昨天下午2时30分许,他曾出现心跳呼吸跳止。经过医生紧急抢救才恢复过来。

  据悉,昨天上午,谢高明和同事蒋先知同在东山广场先烈路前上班。蒋先知说,对方自称是某某单位的,不用交钱。

  昨天中午,谢高明忍着剧痛告诉记者,他被撞倒在地后,汽车前轮又从他胸部碾了过去,然后把他卡在车底,在路上拖了一两米远,脸上的伤就是在路面上磨的。

  据蒋先知称,该车总共停了1小时8分钟,他们当时只计划向对方收1小时的停车费,也就是4块钱。

  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他还在抢救中,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肇事司机是一名大约40岁的男子,戴着眼镜,头发稀疏。

  肇事司机:我以为他们是拍车党

  昨天上午,肇事司机一直坐在事发现场不停地打电话。该司机是一名大约40岁的男子,戴着眼镜,头发稀疏。

  “他妈的,他挡在我前面!”当记者去采访他时,该男子依然骂骂咧咧。他说,昨天他从珠海开车到广州,去区庄立交附近的一家酒店喝早茶,准备离去时两名收费员却过来拍他的车门。

  “我以为他们是‘拍车党’或者是要饭的。”该男子说,“就没有理他们,却不小心刮了一个人(注:谢高明)的裤腿。我老婆给他100块钱想让他们走开。他们却不愿意,还拦在车前不让我们走。我看到他们打手机,以为他们要叫黑社会的人来打我们。然后就发生了后面的事。”

三个人都在打电话。左:警察 中:肇事者 右:伤者领导

  两名收费员都穿着蓝色工装,还挂着工牌,怎么可能把他们当成“拍车党”或乞丐?面对记者的疑问,他指了一下东山广场大楼说:“我不知道这里停车要收费。两年前我在这里上班,停车都从来不用交钱的。”同时他还强调“车子刹车不好”,“前晚开了一晚的车,很累。”但其妻子却在旁边说,昨天喝早茶时,他们喝了酒,她都已经喝醉了。

  昨天,该男子不停地在现场打电话,找人来帮忙“搞定一下”。事发后,黄花岗街派出所所长带领警员到现场了解案情。中年男子拿出一张名片递到所长面前说,“这是我的朋友!”

  昨天中午12时许,该男子被带去黄花岗街派出所接受调查。采访中,警方未透露该男子的具体身份。


作者: 四驱丽人    时间: 2005-9-2 13:23

太没有人性了,应严厉制裁!


作者: 赤脚悍马    时间: 2005-9-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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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越野侯    时间: 2005-9-2 21:33
以下是引用四驱丽人在2005-9-2 13:23:00的发言:

太没有人性了,应严厉制裁!

就是就是!!!


作者: 拉登    时间: 2005-9-2 22:57
遇到俺俺就给他个“拍人党”!
作者: ak47y    时间: 2005-9-2 23: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将军    时间: 2005-9-2 23:55
没人性~~~
作者: 20跟屁虫    时间: 2005-9-3 00:41
简直就是混蛋
作者: 清新大自然    时间: 2005-9-3 00:51

作者: wwchuanqi    时间: 2005-9-5 00:53
以下是引用清新大自然在2005-9-3 0:51:00的发言:


作者: 燃烧火焰    时间: 2005-9-5 10:09

作者: 枣红马    时间: 2005-9-5 13:42
太无法无天了!
作者: 大高高    时间: 2005-9-5 20:12
这个好像可以以故意伤害提起诉讼的,判他几年dog日的
作者: 中大小虫    时间: 2005-9-6 10:21

作者: 胜利者    时间: 2005-9-6 16:44
判他刑!关他10年,太恶劣了.
作者: 四驱王子    时间: 2005-9-6 18:52
缺到家了。大家见了后就把他别沟里.看TM什么车还.
作者: 涛声依旧    时间: 2005-9-6 21:22
国情就这样,人大于法!
作者: 突击车    时间: 2005-9-9 22: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zfcs77    时间: 2005-9-10 08:30

作者: 自由朋克    时间: 2005-9-10 22:39

幸亏就这么个小破车......有点嚣张.还敢在那打电话,要在我们这立马打的他娘也不认识他.


作者: 嘿嘿有饭    时间: 2005-9-11 20:46

作者: 二手2020    时间: 2005-9-11 21:55
标题: 拉出去枪毙!!!!!
直接毙了看谁还敢这样
作者: 冰雪晓寒    时间: 2005-9-13 20:28

作者: 南京阿飚    时间: 2005-9-19 22:33
人渣
作者: 信报    时间: 2005-10-24 01:06
混蛋
作者: 天狼    时间: 2005-10-24 21:37
以下是引用拉登在2005-9-2 22:57:00的发言: 遇到俺俺就给他个“拍人党”!

作者: 車0018    时间: 2005-10-24 22:39

作者: 20大使    时间: 2005-10-25 19:49

理智驾驶,遵章守纪

爱惜生命,谨慎驾车

时刻牢记,安全第一


作者: 风过无痕    时间: 2005-10-25 22:47
不是宝马撞人吗?现在海马也敢撞人了?
作者: 轮子    时间: 2005-10-26 20:04
太没有人性,太不尊重人啦,难道他自己不是人吗?
作者: 纯爷们    时间: 2005-10-30 19:32

拍死他.看他那个B样!


作者: 小小老鼠    时间: 2005-11-23 05:39
过分 说不出什么了
作者: 老光棍儿    时间: 2005-11-23 22:04

唉~更年期到了,不认得自己是谁啦!

东北的那个啥人大代表不就毙了嘛,

趁咱们国家还有死刑,把这个也拉出去毙了算啦!


作者: 大麻医生    时间: 2005-11-23 23:58

可恨.

有什么电话好打.直接抓进去不就得了.

更可恨的是中国的人治而不是法制社会.关系决定一切.有钱可以买到命,这已经毫不希奇了.


作者: 之乎者也    时间: 2005-11-24 09:23
以下是引用大麻医生在2005-11-23 23:58:00的发言:

可恨.

有什么电话好打.直接抓进去不就得了.

更可恨的是中国的人治而不是法制社会.关系决定一切.有钱可以买到命,这已经毫不希奇了.

他会受天谴的!

他老婆也在车上一起撞人?不去制止还狡辩!不知是什么样的38?


作者: 之乎者也    时间: 2005-11-24 09:25
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作者: 东瞧西看    时间: 2005-11-24 09:38

作者: 越野天狼    时间: 2005-11-24 10:21
过分
作者: 征途    时间: 2005-11-25 12:38
这个人看起来还是挺老实的呀!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估计也不会这样!应该了解真相以后再说呀!
作者: 卡纳斯    时间: 2005-11-25 13:23
没有人性!
作者: andywei622    时间: 2005-11-25 14:06

把那脑袋上没几根毛的司机的JJ给剁了!以为认识几个人就行啦!把他认识的那个人给结扎了!看他们还敢嚣张!鄙视以权谋私!


作者: 天狼    时间: 2005-11-25 22:52
什么东西,垃圾
作者: 邯郸骆驼    时间: 2005-11-25 22:56
直接~~~砰~~了他
作者: 改装狂    时间: 2005-12-20 22:50
打死他狗日的,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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