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e族论坛
标题:
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coffee13
时间:
2008-8-13 17:12
标题:
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
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汽车工业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户”,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大幅攀升,对汽柴油的需求急剧增加,造成的空气污染也日益严重。同时,随着石油对外依存度的不断提高,能源安全问题也已变得十分突出,加强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
原贴:
http://www.autohome.com.cn/news/200808/43899.html
作者:
godoffroad
时间:
2008-8-14 00: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我本善良
时间:
2008-8-14 09:24
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欢迎光临 越野e族论坛 (http://static.fblife.com/)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