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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 即将启用 [打印本页]

作者: 康恒    时间: 2008-11-27 10:41
标题: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 即将启用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2008-11-21
   11月20日,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这位负责人介绍,“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两车或多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条件下,各事故方可直接到本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事故各方往来多家保险公司奔波。
  这位负责人表示,“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保险行业在年初推行“无责代赔”、“满限额提前赔付”等处理机制的基础上,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更好地为广大被保险人服务而联合推出的又一项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成工作组,组织制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紧张有序地制定过程中。各经营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和行业车险联合信息平台正在积极准备,力争在年内颁布,并尽快实施。

作者: 昊言壮俣    时间: 2008-11-2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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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通河    时间: 2008-11-30 19:08
互碰自赔如限定条件不严格将加大道德风险,
作者: 心如浮云    时间: 2008-12-3 09:27
交强险从一出生就让人看不懂,弄不明。为什么一直就这么乱呢。
作者: 双燃料    时间: 2009-1-5 05:24
这个东西就是多余的

强钱的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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