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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红绿灯路口应该谁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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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旗猎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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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一则《开车“左转让右转”已废止》的帖子爆红网络。该帖称,“史上最严交规”实施后,交警部门更加看重交通路口避让原则。

“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法已经废止,请司机朋友按照新的开车避让法则行驶。

帖中所称的新车辆避让法如下: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

如果不按以上避让法则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未避让方要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有可能被交警开出罚单。如果造成交通拥堵者,未避让司机还将会被记罚3分。

那么,到底是不是这样呢?这几条避让原则是不是完全正确呢?

记者咨询了杭州市交警部门,对于道路会车时,没有信号灯,或者两个方向信号灯都允许通行时,确实存在“让右”这一原则。此外,这些避让的原则也并不是最近才新出来的,而是早就存在了,只是大家平时可能没有注意罢了。

道路会车避让原则早就存在

只是大家不太清楚这回事情

“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这是很多老司机几十年来开车一直遵循的原则。

昨天,记者翻遍历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现该原则是在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提出的,而在2004年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这个原则就废止了。

换句话说,昨天网络上广为流传的所谓“新避让法”是在“新交规”颁布以后才出现的这一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记者发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中,就明确表示,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而第五十一条的2、3项则分别是: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此外,记者发现,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第四十二条也有相关类似的表述。

交警部门表示,大家觉得这个规定很新鲜,只是因为之前对礼让的规则不太清楚罢了。

交警部门解释说,制定这样的礼让法则,主要是依据人体的视觉习惯,跟支路干路是没有关系的。

“路口交会避让法”依据人体视觉习惯

路口会车时“小心驶得万年船”

昨天,记者就网络上传播的这份“新避让法”,请教了一位在路上执勤多年的交警。

这位交警表示,避让的原则由来已久,包括在事故定则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根据避让的先后原则,来判定事故原则的轻重。

听完网友诠释的“新避让法”后,这位交警认为,大多数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在第二条中——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这一情况是有前提条件的。

“就好比如果我是直行的,你从右侧直行而来,那么我确实是应该让你的。”这位交警说,“但是如果你是从右侧进行左转,那么就应该是你让我了,这里面有一个转弯让直行的原则。”

这位交警表示,目前在杭州,一般的路口都安装了交通信号灯,所以这样的情况比较少见。但是在车流量不是特别大的地方,箭头的交通信号灯可能会被圆饼的交通信号灯代替。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进行避让,大家应该有所了解。

“如果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这条避让原则尤为重要。因为相关法律中对于这种避让的制定,肯定是根据人的第一反应以及做出的行为习惯来制定的。”这位交警说。

此外,开车经过路口时,放慢速度注意观察,这永远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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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16:02 | 只看该作者

围栏占道红绿灯“失明” 这个路口怎么过?

三环路外,龙潭寺派出所外的路口,中间有个围栏,好像在修什么,已经很长时间了,一直没有拆除,导致路口堵得一塌糊涂,建议在这个路口安装个摄像头,车辆不乱闯红绿灯就好多了。

记者出击:

昨日下午4点,记者来到读者所反映的路口 成青快速通道隆兴路路口,在成青快速通道的路中央,约7平方米的路面凹凸不平,在凹凸处的三个角上,散乱地摆放了一些围栏,占据了约一条车道的位置,原本至少可以2辆车同时行驶的路面,仅容许1辆车通过。


在路口处,记者发现虽设有红绿灯,但没有亮,路口处也没有摄像头,过往车辆至此几乎都不会减速。在路口不远处是一所小学,下午4点半,附近居民郑阿姨正好接孙子放学,她一手紧紧牵着孙子,一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一边在车流中过马路。“红绿灯也没得,娃娃上学好危险 ”郑阿姨说。

记者把脉:

快速通道,原本是方便市民,但偌大一个路口,路面长期凹凸不平,路口交通灯形同虚设,开车人堵车,行人过马路心惊胆颤。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加以解决方便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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