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国牧羊犬标准
德国牧羊犬协会(SV)在决定制订德国牧羊犬标准后,作为该标准创建协会的德国犬协(VDH)于1899年9月20一在法兰克福举行的第一届会员大会上拟定了德国牧羊犬标准。此后,迈尔和施特凡尼茨进行了建议修改。由于1901年7月28日的第六届会员大会,1909年9月17日在科隆举行的二十三届会员大会,1930年9月5日威斯巴登举行的董事会及顾问会议以及1961年3月25日的不成功繁育会议和董事会议上进行了补充。后又在世界牧羊犬协会(WUSV)范围内进行修订,并于1976年8月30日在WUSV大会上最终通过决议。经授权,董事会和顾问委员会于1991年3月23日至24日对德国牧羊犬标准进行了修改和编辑.
A:外形
德感牧羊犬体形适中,有轻微的延展性;强壮,有强健和发达的肌肉,以及强壮的骨骼;通体紧奏和谐。重要的比例数据普遍的看法是,雄性犬的身高在60—65厘米之间,雌性犬的身高在55—60厘米之间。体长必须超过体高,超出幅度在10%—17%。
B:特性
德国牧羊犬必须具有很好的自我防卫能力,很强的平衡神经系统,以及具有绝对无私的奉献精神。同时,它还必须保持良好的自然本能,除非这种本能需要被人类加以限制。德国牧羊犬还必须具有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行动轻盈敏捷;必须具有勇气和胆量,以及一种顽强拼搏和战斗的本能,他还必须具有强烈的占有欲望。上述这些都是对德国牧羊犬最本质的要求。只有具备这些条件它才可能成为人类的忠实伴侣,肩负起保卫警戒和放牧的职责。
头:
德国牧羊犬的头应宽大,与整个身体的比例要协调,头的长度应占体高的大约40%。 但头型不能显得粗笨,形状不清,特别是不能过长。头部皮肤从整体外观来看必须干爽,富有弹性,不能有皱折和松懈的皮肤。两耳之间的距离必须适中,前额和嘴鼻末梢之间的比率应50/50,前额的宽度与其长度必须相同。从双耳到鼻尖部的头盖骨必须具有平滑的曲线,而且头盖骨和口鼻部之间要有一个明显的分区。额头的上部和下部必须发育良好。口鼻部必须挺直,尽管这样可能并不尽如犬意。嘴唇必须紧而有弹性,有良好的褶皱,颜色为黑色。
鼻:
必须是黑色。
嘴:
德国牧羊犬的嘴必须强壮有力,发育完好,而且健康,并具有完整的牙齿,牙齿全部长齐应有42颗。另外,德国牧羊犬的嘴必须具有像剪刀般的咬合力,换句话说,就是上下牙齿间闭锁可以形成剪刀般的结构。同时,上颚必须可以覆盖下颚,上下颚的边缘位置是指犬的正前方的上下牙齿的上边层和下边层,且上边层和下边层不可完全形成闭合线,而是上牙齿可以压盖住下牙齿,上下齿之间形成类似剪刀般关闭状态。另外,颚骨必须发育良好,以便牧羊犬牙齿正常发育。眼德国牧羊犬的眼睛大小适中,呈杏核状,并有略微的倾斜,双眼不能有突起。眼睛的颜色越黑越好。牧羊犬出现轻浮和轻率的眼神是不尽如人意的,这对犬的表现力有相当大的破坏。
耳:
德国牧羊犬的耳朵大小适中,质地硬而挺拔,耳根部要宽,长在犬的头盖骨之上。耳朵始终处于直立状态,朝向发声目标,耳阔向正前方开放。犬耳略有倾斜可视为有缺陷,如果犬耳不能直立,呈耷拉状,则是非常严重的缺陷,另外犬在奔跑过程中耳朵可以向后背。
颈:
牧羊犬的颈部必须强壮,具有很好的肌肉组织,特别在咽喉部应无多余和松懈的皮肤。颈部与躯干的夹角为45度。
躯干:
德国牧羊犬要有一条平滑的被线,它从颈背开始,经过一个发育良好能形成一直线的肩部,其间不应有任何可见的凹凸起伏。犬的背部一定要结实,强而有力,有很好的肌肉组织。腰部要宽,发育要好,同样要有很好的肌肉组织。臀部必须长,略微向下倾斜,与水平夹角为23度,特别是顶部要平滑,不能有任何的凹凸,并与尾部起点形成自然的过度。 胸部 德国牧羊犬的胸部必须有合适的宽圆度,且长而明显。胸的纵深长度应占犬的总高度的45%。
躯干
肋部:
德国牧羊犬的肋部必须有合适的曲度,过分浑圆和平瘪都将视为缺憾。
尾部
德国牧羊犬的尾巴下部要长有浓密的毛,长度至少要达到爪关节,理想的长度是达到爪骨的中间。当尾巴处于静止时,尾巴应有轻微的弯曲,好象一把军刀。当尾巴抬起摆动,其弯曲度会增加。禁止通过外科手术改变牧羊犬尾巴的形状。
前腿:(前躯)
德国牧羊犬的前腿无论从任何方向看都必须是绝对笔直的,从正面看,两腿必须平衡。肩胛和上臂必须有同样的长度,有发育完好的肌肉组织,并且和身体有紧密的骨骼连接。肩胛骨与上臂的理想夹角应为90度,但是通常状态下110度左右的夹角都是可以接受的。同时,双肘必须与身体连接紧密,但应有保持站立和活动的距离。部的长度必须是前腿长度的1/3,它与前腿的夹角大约为20度—22度。进一步说,就是部既不能太直也不能夹角(超过20度—22度),从而不致影响牧羊犬的耐久力。
前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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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犬那兹 Natz Steigerhof 前躯角度相当好,几乎完美 |
前胸角度过深,肩胛骨长, 上腕骨短,比例严重失调 | 爪:
德国牧羊犬的爪子呈圆形,脚趾间应该紧密,有半圆状的拱型,爪子的低部要有丰厚的脚垫,能够耐磨,不能有脆嫩的表皮。犬的指甲短粗,有力,呈黑色。
后腿: (后躯)
后腿骨的位置延伸到牧羊犬的背部,从后背来看,两侧的后腿骨应该是平衡的,上、下大腿骨的长度几乎相同,两骨的夹角大约在120度。大腿必须强壮有力,有很好的肌肉组织,爪关节必须强健,坚固,位于其后爪的垂直线上.
后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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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正确的后躯角度, 正确的尻部位置与长度 |
股骨长,胫骨短,后腿角度稍大,即所说的后躯角度深 |
股骨、胫骨长度不足,后肢角度不够, 即所说的“浅” | 步态:
德国牧羊犬的基本步态是交互举起前右脚与后左脚而快走或小跑。要达到这种步态,犬的四肢必须在行进中保持身体两侧的平衡,犬在前冲过程中,犬的后腿要达到犬的身体的中点,两条后腿距前腿的距离一定要相等,同时犬在前冲时身体的背线没有明显的改变。德国牧羊犬的体高与其四肢比例适当,只有这样犬才能在做大跨越是显得轻松自如。犬在前冲时头部向前,尾巴微微上翘,动作舒展平衡,从耳朵尖经过背部直到尾巴尖形成一条弧线。
皮肤:
紧绷,没有任何皱折。
体毛:
德国牧羊犬的标准体毛类型分为表层体毛和下层体毛。表层体毛必须浓密,直硬,密布在外。头部、耳部、爪部和腿部的毛发必须长而浓密。后腿的毛可以形成一个类似“裤子”的富毛区。
颜色:
德国牧羊犬毛发的基本颜色应该是黑色,并伴有云状的黑毛,同时其背部和面部也均为黑色。再有,牧羊犬的胸肋部可以是白色,但这种颜色是不甚理想的。犬的鼻毛必须完全是黑色,面部的黑毛过少,眼部周围的黑毛过少,以及指甲和尾巴尖呈浅色或白色都应视为缺乏色素沉着。牧羊犬的下层体毛应为浅灰色。白色是不被允许的。
1.头部 2.肩隆部 3.颈脖 4.背部 5.腰部 6.臀部 7.大腿 8.飞节 9.后脚弯曲部 10.爪部 11.前中脚 12.上臂 13.肩胛部 14.肘部 15.颈部 16.下颚部 17.鼻子
高度和重量:
雄性: 高度60~65厘米 重量30~40公斤
雌性: 高度55~60厘米 重量22~32公斤
缺陷:
任何偏离上述标准的现象都将被视为德国牧羊犬的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可以被准缺的确认等级。
严重缺陷:
偏离上述牧羊犬繁殖标准,并且影响到牧羊犬的实用性和观赏性,都被视为牧羊犬的严重缺陷。另外,牧羊犬缺少色素沉着、超重、松懈和懒散,定向能力丧失或有缺欠,爪子发育差也将视为有严重缺陷。
耳朵的缺陷:
双耳长在头盖骨两侧过低的位置上,耳朵柔软、耳尖翻卷。
其他缺陷:
脆弱的个性和过分的神经质以及神经性嘶咬。
被证明有严重的髋关节病症。
单声的嗥叫、哭嗥、睾丸畸形。
尾巴和耳朵畸形。
犬有残损。
犬牙不全。
犬爪有残缺。
超过或低于德国牧羊犬正常身高标准1厘米。
白化病。
如果犬的头部毛发是白色,(当然假如犬的鼻部和眼部的毛发仍是黑色的,则被认可。)
长毛犬。(头部的毛发软、长、疏松,特别是耳朵内侧的外侧的毛发过长,前后腿的后部毛发过长,尾巴下部的毛发过长。)
完全没有表皮绒毛的长毛犬,且犬的毛发从背部中间向身体的两侧下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2 21:23: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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