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了本附加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因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保险金额根据新增加设备的实际价值确定。新增加设备的实际价值是指新增加设备的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金额。 新增设备的折旧率以本条款所对应的主险条款规定为准。 每次赔偿的免赔率以本条款所对应的主险条款规定为准。 本保险所指新增加设备,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加装的设备及设施。投保时,应当列明车上新增加设备明细表及价格。 注意:这个新增设备通常是指,车内的导航,外饰的大包围,以及车内的座椅装饰等。改装的车辆比如底盘升高,增加发动机功率使车辆的危险系数增加的,在商业险车损险里有这样的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通知了保险公司会和你解除保险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