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酒醉后驾车而行时,每个人都回到他个体的存在之中,必须面对却又不愿面对又一次无意义的荒宴。在自己的车中,他不会对于其他生命有什么同理心。他可以选择走路回家,但当我们作为个体的人行走在茫茫人海中时,我们彼此会对于他人有所尊敬而保持一定的距离,会刻意地不愿与别人发生肢体的碰撞。现代性的宴席结束之后,人更愿意退回车内的私人空间里,他会感到安全和一种掌控感(sense of control),不必忍受路人之间小心谨守的身体界限。甚至在事故发生时,酒驾者都无法感受到那位受害者的气息和痛苦,只有因法律的惩治或付上的成本而感到惧怕。对另一个生命本身,他很难做到感同身受。当这些生命在法律或经济意义上有了标价,而肇事者又丝毫不用面对道德上的约束,加上他意识到这个社会已无正义的裁判者时,一个胆怯的犯错者转瞬间就会蜕变成一个肆无忌惮的无赖,想出各种托辞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已经荡然无存,需要的是划分敌友,清楚知道所承担的金钱赔偿是多少,或者是彼此间社会地位的高低,以测量自己话语权力的强弱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