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设置及参赛资格
1,比赛分量产组、巾帼杯。
2,车手报名资格:车手需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当年有效驾驶证。
3,不允许有领航员,单人驾驶赛车。
4,一辆赛车只允许贴一个赛号。
5,允许车组成员徒步勘路,但所有车组成员及车队人员应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离开赛道,违者交由仲裁处罚或拒绝发车。
二,报名:
1,报名:本次赛事接受报名额度约为 120 辆参赛车。
2,报名费:接受组织者广告,量产组报名费300元人民币; 巾帼杯报名费300元人民币;(含保险费)。 不接受组织者广告的需交报名费2000元人民币(含保险费)。
3,报名费将在下述前两条情况下如数退还: 1、报名未被接受。 2、比赛未能举行。
4,组织者将向由于遇有不可抗力(已得到其所在地区汽车协会证明), 而未能在比赛中发车的参赛者退还50%的报名费。非组织者原因在比赛开始前退出比赛的,不退报名费。
5,组织者有权不声明原因,拒绝接受车队及车手的报名。
三,保险
组织者将为获得参赛资格的车手,投保人民币3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和 6 万元的医疗保险,保险为强制性保险。保险期限从第一天比赛开始至比赛结束或该车手退出及除名时止。
四,广告
1,参赛者可以在车身设置广告,但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并在车身预留不可选择的组织者广告位置。 2,选择不同的组织者广告将支付不同的报名费,具体费用由补充规则规定。 3,参赛者应确保广告及号牌清晰可见,并保持至比赛结束。 五,比赛车辆 1,具有报名资格的车辆为4轮驱动,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轻型越野车。 2,车辆由报名者自带,包括一切安全设备都赛手自备。 3,车辆技术改装参照《全国汽车越野赛通则》关于T1组的改装规则执行,车检裁判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赛。 六,安全义务 1,参赛者必须遵守《全国汽车运动管理规定》、本规则及补充规则的规定,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者比赛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严禁穿着混纺或化纤质地的服装参赛。建议携带不小于2kg的灭火器,建议安装防滚架,防滚架钢管直径38mm以上。 3,参赛者必须按照规定系牢安全带进行比赛。 4,发车裁判在发车前对每位赛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未遵守规定的车手提出警告,并有权拒绝为其发车。 七,日程 比赛分为预赛、决赛,组委会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赛事。 八:量产组车辆要求: 1)赛车发动机排量最大不能超过6.0(含6.0排量);
2)切割原车大梁的车辆,不允许参赛;
3)更换非原车型发动机和改变发动机原装位置,不允许参赛;
4)额外加装涡轮增压器(原车包含不算),不允许参赛;
5)不限制减震器改装;
6)参赛车辆轮胎不受限制,但严禁使用人字胎。
7)所有车辆建议安装防滚架,防滚架钢管直径38mm以上;建议穿着赛车服;建议安装赛车座椅、四点式或六点式安全带。
8)所有赛车前后必须有救援拖钩;
9)有原车防滚架车辆,除B40和牧马人以外,其余车辆建议加装防滚架; 10)原车车辆轴距不得刻意改变。
11)巾帼杯:可以男女车辆混用,车辆要求符合量产组要求。
[ 本帖最后由 越野双鱼 于 2015-11-3 11:38 编辑 ] |